反腐资讯网讯:日前,经中共叶集区委批准,叶集区纪委监委对叶集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原主任王洪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洪涛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背离组织要求,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企业违规经营活动不予以制止;漠视群众利益,在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活动中收受财物;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侵吞公款;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洪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叶集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叶集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洪涛开除党籍处分;由叶集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