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委
反腐资讯网讯:经中共抚州市委批准,抚州市纪委监委对广昌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李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指使他人隐匿、销毁证据;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毫无组织观念,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调整、工作调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李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