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反腐资讯网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魏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背组织原则,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
魏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刚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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