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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华宁县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戴吉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反腐资讯网讯:日前,经玉溪市委批准,玉溪市纪委监委对华宁县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戴吉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戴吉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权为本人和他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戴吉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戴吉国开除党籍处分;由玉溪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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