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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一平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反腐资讯网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一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一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亲属收受他人财物;私欲膨胀,执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人事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一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一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班编辑:杨斌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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