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聚焦 > 正文

民间借贷引纷争 倾力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让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23年9月20日,苏某向王某借款16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约定于同年10月20日前全部偿还。当日,王某即向苏某指定账户进行汇款,借款期满后,王某多次向苏某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以更快速度化解该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王某的诉求并询问苏某未能还款的原因,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苏某于2024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

  法官提醒

  俗话说“借钱容易还钱难”,看似友好相助的民间借贷行为其实存在很大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夹杂在情理之中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当亲朋好友之间确需借款的,要注意以下3点。

  借贷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或出具借条、借据,载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对借款本金、还款期限、出借方式、利息、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做到“口说有凭、立字为证”。如果出借人碍于情面,未能签署正式的借款合同,也需记得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款项性质予以明确,避免产生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出借及还款时,为避免现金交付等无痕履行导致举证困难而对方不承认的窘境,尽可能通过转账汇款的形式,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交付借款的证据,比如见证人、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

  切莫冲动出借。出借人在借出时,还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和偿还能力,是否有不良嗜好,以此减小借款风险。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擦亮眼睛,谨慎对待。借款时审慎注意义务并非不信任的表现,而是依法维护亲情、友情的有力手段,避免因抹不开面子而红了脸,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纠纷。

  编辑:徐光辉 审核:袁建领

相关文章

电脑版 手机版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人员查询

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管

《反腐资讯》内参官方网站

反腐资讯网    京ICP备2023034612号

《反腐资讯》内参出版刊号:京内资准字第L0062

投稿邮箱:ffzxnc@163.com 监督电话:1850106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