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银川6月24日电(记者艾福梅、刘海)记者24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这4人分别为:涉事烧烤店经营者马某某、股东张某某、股东刘某、店长索某某。
此前,公安部门已依法对涉事烧烤店经营者、股东、店长和工作人员等9人进行控制,并冻结其资产。
其他相关人员正在接受调查中。
本网编辑:徐光辉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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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6月24日电(记者艾福梅、刘海)记者24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这4人分别为:涉事烧烤店经营者马某某、股东张某某、股东刘某、店长索某某。
此前,公安部门已依法对涉事烧烤店经营者、股东、店长和工作人员等9人进行控制,并冻结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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