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资讯网讯:为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重庆自然博物馆,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并联合重庆自然博物馆共同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生态法治讲堂(如图)。
探秘自然  触摸敬畏生命的时空密码
“鸟笼里的鸟,到底是自由的还是被困住的?”一位小学生仰着天真的小脸,指着重庆自然博物馆里展示的珍稀鸟类,向身旁的同伴发问。
话音刚落,全国人大代表黄大勇语重心长地说:“用非法手段把野生鸟儿关进‘鸟笼’,这‘鸟笼’就成了禁锢自由的枷锁;对违法者来说,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编织的‘囚笼’。”这段充满哲思的对话,拉开了这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法治教育活动的序幕。
当天,一行人走进重庆自然博物馆,仿佛踏入了一部波澜壮阔的生态史诗。恐龙化石以沉默却震撼的姿态,诉说着远古生命的辉煌;珍稀动植物标本静静陈列,定格着大自然鬼斧神工的生态奇迹。当众人驻足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展区时,看着那些因生态破坏而濒临灭绝的物种标本,压抑的叹息声此起彼伏。“每一种生命都是地球写给人类的诗,我们必须当好护诗人”,这场沉浸式的体验,让“敬畏自然”的种子在每个人心中生根发芽。
巡回审判  敲响生态法治的时代警钟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公开巡回审判正式开始。
2024年10月,被告人钟某临时起意猎捕斑鸠,遂驾车来到某镇附近支路。发现鸟类踪迹后,钟某使用装好铅弹的气枪进行击杀,并将击中的猎物放进空塑料桶。返程途中,钟某发现斑鸠等鸟类踪迹,再次开枪击杀。经鉴定,钟某共猎捕10只珠颈斑鸠、2只山斑鸠、1只池鹭,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造成生物多样性损失共计4100元。
法庭上,钟某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支付了生态损害赔偿金41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狩猎工具进行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当庭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将其非法狩猎所用的气枪予以没收。
庭审结束后,渝北区法院联合重庆自然博物馆,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生态法治讲堂。法官们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的形式,以可感知的生活场景为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变得清晰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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