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一场以“赋能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司法协同保护 深化‘1+1+7’三级环资司法实践”为主题的座谈会,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京津冀三地中基层法院和生态环境、水务等行政机关代表齐聚一堂,围绕协同难题深入研讨,以务实举措凝聚保护合力。  

据介绍,北京四中院是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也是北京市唯一挂牌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中级人民法院,此次座谈会由该院牵头举办,旨在推动司法助力区域生态保护的实践落地,与京津冀三地共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环境司法协同新模式。
主旨发言环节聚焦两大核心问题展开:“京津冀司法协同如何更高效?”“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怎样实现实质融合?”这些问题直面环境资源审判的疑难杂症,北京四中院以及天津一中院、雄安中院法官分别发言。他们一致认为,当前环境资源司法协同已步入深化发展的关键阶段,要着力在跨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完善、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拓宽协同深度广度等方面下功夫,提出了完善跨域诉讼服务协同平台、深化审判全流程协同、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等具有建设性的路径建议。
针对主旨发言中提及的“三合一”审判实质融合问题,北京多家基层法院结合审判实践,分享了在“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下的探索经验。“三合一”审判模式作为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资源、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的重要制度创新,是实现生态环境全方位保护的重要方式。交流中,大家重点探讨了归口管理案件的精准识别、科学流程管理以及如何释放“三合一”机制的体系化效能等内容,分享了许多来自基层一线的宝贵经验。
环资领域“替代性修复”与“府院联动”的创新探索部分引人关注。北京市生态环境、水务部门与北京多家基层法院同台交流,展示了“劳务代偿替代修复”机制、“延怀赤”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并深入探讨了如何通过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纠纷共调、人才共育等环节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与互补,凝聚生态环境治理的最大合力。 

此次座谈会不仅是京津冀环资司法协同工作的一次“集中充电”,更标志着三地生态保护司法协作迈入新阶段。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