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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对戴晓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  来源:高检网

日前,江西省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戴晓慧(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晓慧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戴晓慧利用担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九江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九江县委副书记、县长,九江市浔阳区委书记,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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