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高检网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国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曾国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