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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燕钦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  来源:高检网

  近日,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滨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燕钦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燕钦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燕钦国利用担任滨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滨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和山东省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网编辑:王勇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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