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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  来源:高检网

  日前,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郭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2年,被告人郭安利用担任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市长,鹰潭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网编辑:王勇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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