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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丁式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  来源:高检网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丁式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式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丁式江利用担任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万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网编辑:徐光辉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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