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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钺锋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  来源:高检网

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钺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值班编辑:徐光辉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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