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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印发

发布时间: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反腐资讯网据市场监管总局讯: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案由规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领域建立案由制度,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创新性举措。

《案由规定》包括两部分内容,其中正文部分共9条,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主体、适用范围等内容;规定了案由的级别,共分三级;确定了案由适用规则。附件部分明确了10大类、98个案由,分别是:商标一般使用类(13个)、商标侵权类(12个)、商标申请代理类(24个)、商标印制类(8个)、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类(6个)、地理标志类(6个)、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等标志类(7个)、专利使用类(8个)、专利申请代理类(12个)、其他类(2个)。

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案由规定》实施情况和执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程序动态调整案件案由,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规范化水平。

值班编辑:杨斌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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