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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委原常委王福生被开除党籍
2025-09-05 17:44:37       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委

导读: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延边州委原常委王福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反腐资讯网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延边州委原常委王福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福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券);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私欲膨胀,公权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索要投资款、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福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福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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