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来芳一审获刑十三年
2024-08-26 23:38:46 来源:中国法院网
新华社上海8月26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6日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来芳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黄来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黄来芳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邮政局宝山区局计财科科长、副局长、局长和原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列开支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95万余元。
2008年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黄来芳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邮政局宝山区局计财科科长、副局长、局长以及原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分公司总经理、原上海市邮政公司市场部经理和市场部总经理、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邮政业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66万余元。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来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及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当两罪并罚。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网编辑:徐光辉 审核:袁建领
- 聚焦民生“小”案,以雷霆之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 重庆渝北法院将生态法治讲堂搬进自然博物馆
- 移动法庭” 暖人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法院这样调解借款纠纷……
- 以法治之光照亮“非遗”之美 贵州法院用司法力量唱响非遗保护好声音
-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第三讲聚焦新形势新挑战下的司法应对 张军强调 应对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 跟上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
- 最高法党组专题听取审议司法巡查情况报告 以巡查成果转化落实促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法院新人小赵踩的坑,你能避开吗?
- 从“小芳”到“芳姐” 执行路上的“多面手”——记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张芳
- 春耕时节,黑龙江法院如何为农民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