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环节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25-06-24 09:23:14 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反腐资讯网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重要力量,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直接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正确把握执法核心要素,聚焦监督执法重点环节,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培育
执法能力建设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必须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以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
要加强理论学习。公安机关要将学法用法学习计划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搭建学习培训平台,根据计划组织开展全警培训学习,夯实理论基础;各警种部门要充分依托警种培训、以干代训、辅导讲座等平台机制,深入开展各专业理论学习。
要深化师徒帮带。公安机关要建立“以老带新”的传帮带模式,切实发挥公安队伍“警师制”优良传统,压实“双向”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责任,促进新入职民警快速成长为业务能手。
要突出专业引领。公安机关要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考试结果与执法办案权限、干部职级晋升等挂钩,增强民警提升专业素养的积极性、主动性。
完善全链条监督体系
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健全完善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执法监督制度。
要在“时间上”强化监督闭环。公安机关要根据实际建立执法巡查督导中心,对所有接处警、执法办案等环节开展24小时监督,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提示—整改—督办”闭环管理制度,确保执法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要在“方法上”突出科技赋能。公安机关要探索研发监督模型,运用“大数据”对案件办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全时段监督,确保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要在“力量上”夯实监督职责。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法制部门—案管组—法制员”三级审核把关机制,狠抓执法源头监管,激活基层所队案管组、法制员活力。要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办法,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标准,按照年度积分进行量化排名,对表现突出的民警辅警,在立功受奖、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建立顺畅高效机制制度
执法机制制度建设是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前提。公安机关必须依托顺畅高效的机制制度,努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要进一步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机关要突出做好接报警情“全量录入”,严格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和“首接责任制”,确保警情全量采集、规范办理,突出执法活动“全程留痕”。要严格落实现场执法记录制度,规范现场执法、接待及办案场所音视频数据回传,实现对报案警情处置的常态实时监督和可回溯式管理。
要进一步细化联席会商机制。公安机关要推动各业务警种数据接入执法办案中心,建立定期数据研判机制,提升案件办理效率。要固化与检、法部门的网上协同办案机制,定期对事实、证据、定性等存在争议的案件,进行沟通、会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要建立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机制,遇到大案要案,申请检察院提前介入。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办案质量跟踪问责制度。公安机关要通过执法巡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提升对错案信息发现的时效性,明确执法岗位民警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
要进一步探索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公安机关要遴选优秀的法制员派驻到基层所队担任专职法制员,承担基层所队的刑事(行政)案件材料实质性审查、派驻单位执法办案情况监督考评和业务指导,实行捆绑作业,执法业绩责任共担。
构建科学规范执法办案体系
执法办案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是牵动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牛鼻子”,必须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实现执法办案各环节系统、整体、协同发展。
要抓好“源头”治理。要规范建立分局接报案中心及派出所的接报案室,重点围绕出警速度、处警规范、数据质量、警情反馈、案件系统导入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要严格“过程”标准。公安机关要积极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作用,保障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量进入中心、分中心办理,确保严格规范办案。
要强化“智能”建设。公安机关要着力构建以执法办案系统为基础、以智能应用为关键、以执法数据赋能为支撑的执法信息化建设体系。要加快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优化接报案与立案、案件办理、政法协同等功能模块,实现办案流程智能指引、行政处罚裁量智能辅助、执法质量智能考评、执法档案自动生成、执法质效自动赋分等功能。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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