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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庄恩岳决定逮捕
2024-06-24 17:23:37 来源:高检网
导读:日前,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庄恩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庄恩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庄恩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网编辑:程林青 审核:袁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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