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领域确立正当防卫制度
2025-06-29 17:23:17 来源:正义网
反腐资讯网讯:北京6月27日电 被人打了能还手吗?还手一定是“互殴”吗?刑事领域有正当防卫,治安管理处罚领域是否也有正当防卫?法律如何回应公众关切?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公民对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增加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这意味着,治安管理领域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正当防卫制度。
刑事领域的正当防卫案件并不鲜见。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正确适用刑法的正当防卫条款,办理了一批正当防卫案件,释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态度。电影《第二十条》艺术化呈现的案例,原型就是检察机关办理的正当防卫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人们遇到治安案件的可能性要大得多。那么,对于没有进入刑事领域的治安案件,能适用正当防卫吗?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修订之前,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正当防卫相关规定,仅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中有类似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这一规定只是公安机关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释,如果适用该规定,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手续,实践中较少被适用。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支撑和办案理念的差异等问题,在办理治安管理案件时,被打一方还手被认定为“互殴”“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并不鲜见。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不应是刑事法律独有制度,在民事司法领域、治安管理领域同样适用。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刑法的前置法,与刑法在调整对象、处罚措施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二者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其立法宗旨、精神、价值取向理应保持一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作出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必将推动办案部门积极认定正当防卫行为,避免“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真正让法律为防卫不法侵害撑腰,让人们有“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底气,对于维护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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