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
2026-06-18 08:18:0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具体路径,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式,实现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制约,形成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深刻把握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规律
“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其核心在于对权力的有效监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发,强调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用之于人民,权力受人民监督。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强调,权力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恩格斯进一步提出,“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实践证明,权力是把“双刃剑”,用之于公则造福人民,用之于私则贻害无穷,必须通过制度性约束防止公权力异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的重要观点,注重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推动权力结构优化、运行规范、效能提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总结和深化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制度治权、依规用权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强调“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要求做到“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深刻揭示了规范权力运行与制度建设之间的内在逻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立铁规矩、强硬约束,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修订了大量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推动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不断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制约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权力监督网络,形成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
“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当前,我国发展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对规范权力运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通过依法设定权力、科学规范权力、有效制约权力、有力监督权力,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加强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在严格制权的同时,深挖行权用权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从小处切入、向深处发力,以点查线、以线带面,推动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让制度真正成为规范行为的标尺、解决问题的工具、推动工作的支撑,以强大的制度执行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推动提高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有效性
织密制度笼子,确保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做到制度密而不繁,重在提升制度制定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要在制度制定过程中坚持务实管用、简单易行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制度的体系化和连续性,既搭建好“四梁八柱”,又搞好要素配套。要抓住提高法规制度建设质量这个关键,把党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要聚焦政策执行、项目审批、资金支配、选人用人等权力集中、廉洁风险易发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梳理、科学界定行权用权事项,编制精细化、可落地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划清“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做到制度有效管用,重在强化制度制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权力制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对掌管人财物的关键性权力进行更科学的程序分解,压缩和规范自由裁量空间;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深刻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权力异化、滥用等问题,有效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及关联性风险。
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也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刚性、防止制度空转。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处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等问题,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科学研判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权力风险点,通过健全完善机制加以防范,推动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推动各地各部门统筹抓好制度宣传解读、教育培训等工作,使条文规定入脑入心,促进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偏离制度轨道的及时提醒纠正,对“闯红灯”“翻栅栏”的严肃处理,对违规越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又倒查领导不力、监督缺位的失职责任。
发挥好“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在制度执行中的作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制度执行得好不好,关键在“一把手”。只有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制度,才能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印证,“一把手”一旦无视规矩、架空制度,随意违背民主集中制、违反议事规则,想方设法钻空子、打擦边球,就极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破坏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要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督促“一把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自觉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带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按制度履职用权,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要完善“一把手”权力制约机制,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事项,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严密工作程序,从源头上减少“一把手”破坏制度、任性用权问题发生。要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从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述责述廉、监督谈话等刚性制度。
在制度治权依规用权上主动作为
强化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着力破解一些地方存在的制度制定与执行“两张皮”问题,严肃纠治制度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严肃查处触底线、踩红线等破规破纪破法问题,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等,围绕决策执行、廉洁自律、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制度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在制度框架和法治轨道内履职用权,严防任性用权、以权谋私,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扎实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把正风肃纪反腐贯穿授权用权制权全过程各环节,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偏差,形成全链条监督体系。运用好系统思维,构建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的闭环机制,推动主责部门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剖析权力运行、履职尽责、作风建设中的风险隐患,找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规律、制度短板和监管盲区,健全完善权责清单、流程管控、监督制约、风险防控等全链条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更加自觉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统筹做好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强化对执纪执法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纪检监察权力规范运行。加强教育培训,学懂弄通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要坚持刀刃向内,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对藐视制度、破坏制度的严肃处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一查到底,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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