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反腐资讯网讯:经丽江市委批准,丽江市纪委监委对丽江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李鹏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鹏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破法。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党组议事规则,违规决策重大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违规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违法高利转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鹏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丽江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省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鹏飞开除党籍处分;由丽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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