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高检网
日前,青海省海北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包正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西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包正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西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包正清利用担任海北州交通局(海北州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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