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腐败治理
2025-07-06 08:06:5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深刻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方针方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腐败综合治理。
“往哪里打、打什么”,是打好攻坚战的首要问题。对金融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而言,信贷和集中采购是典型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牢牢把握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相互交织,重大违规与金融腐败相伴相生的特点,会同建设银行党委全面启动信贷和集中采购领域腐败综合治理。
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老虎”“苍蝇”一起打,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聚焦各级机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客户经理、采购人员等重点群体,将明显背离业务逻辑、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违规和插手干预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顺藤摸瓜、循线深挖腐败问题。注重对“案中案”的深度挖掘,及时查处“围猎者”、共同作案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紧盯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逃逸式”辞职等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银行资产损失等问题,不断拓展案件查办的深度和广度。
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坚持将腐败案件“打开来看”,由“病树”看“森林”,统筹推进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与保护干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长效机制,通过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前移关口、层层设防,不断提升综合治理的整体效应。
深刻把握重点领域腐败与重大违规相伴相生的外在表现,严肃查处一批重大违规问题。压实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重大违规常态化全流程管理机制,紧盯违规严重的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以及贷前调查、贷款审批、采购需求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关键薄弱环节,“找准重大违规事”“找出关键责任人”,加大对重大违规行为的发现、查处和问责力度,由基于案件或损失的事后问责,转变为基于违规的事中问责,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深刻把握作风问题与腐败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的内在联系,严肃查处一批信贷及采购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对与管理服务对象有不当资金往来或违规收礼、吃请等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步调离原岗位并给予一定年限的从业限制。
深刻把握“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重拳出击、重点突破,严肃查处一批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严把信贷领域不良资产“核销关”、批量转让“打包关”和重大财务损失“列损关”,开展重点离职人员摸排,加力惩治股权式、期权式腐败,银企“旋转门”等新型隐性腐败。聚焦金额大、复杂程度高、供应商相对固定的集采项目,运用科技手段,深挖虚增采购需求、应采未采、围标串标、倾向性定制指标等异常现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全面起底重检问题线索,对可查性强的线索集中管理、统一指导、挂牌督办,巩固并保持高压震慑。
改革创新是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动力所在,是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重要法宝。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将防治腐败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准入等关键权力,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监督压实党委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信贷制度执行和权力制衡。推动相关职能部门重检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对重点、关键、薄弱环节的制度管控。建立对重大违规从检查、发现、识别到调查、认定、处置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健全垂直、独立的重大违规事件报告制度,以综合治理驱动机制落地,形成动态监测、及时预警、有效惩治廉洁风险隐患的大监督格局。
治理腐败,需要“三不腐”一体推进。一方面,系统梳理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把“不敢”的成果有效转化为“不想”的鲜活素材,持续提升警示震慑效果。出台信贷、采购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围绕新入职、新入党、新提拔、新重用等群体,聚焦管人、管钱、管经营、管审批等重要岗位干部,通过组织党廉培训、开展廉洁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以案说规、以案释纪、以案明法。另一方面,健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不断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本网编辑:袁小帅 审核:李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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