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 保持定力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⑨织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
2026-10-24 09:26:0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党内法规因党而生、因党而立、因党而兴。作为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内涵要义之一,“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引领全党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法规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增强,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与时俱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各个时期的党章版本依次、整齐排列,完整展现党章百余年演进的壮阔历程。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一切党内法规制度的源头,这些不同版本党章生动印证,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并根据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时完善制度。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做好顶层设计、查漏补缺、提质增效文章”;
“根据管党治党现实需要加强制度供给,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滞后的尽快修订补充”;
……
伴随新征程上党的建设和事业阔步前行,党中央深入系统地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持续为党内法规体系“添砖加瓦”,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增强政治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做好顶层设计——
抓纲带目、顶层擘画,不仅抓住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还厘清党的建设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使各层级、各环节、各领域之间形成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创新编制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从2013年编制首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开始,到2023年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目前已经编制3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擘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蓝图,加强统筹谋划、优化整体布局,锚定目标、按计划分阶段推进,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及时查漏补缺——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秉持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宽广的世界眼光,清醒把握中国国情和时代主题,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任务要求,加大制度缺项短板补齐力度,持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
2019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适当调整党组织设置和职责;2021年制定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4年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四种形态”作出全面规定……一项项制度锚定现实中的形势变化、实践中的经验探索,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查漏补缺,使制度更加科学、更加严密。
注重提质增效——
扭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责任边界,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2022年修订党章,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5场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24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不断完善党章与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探索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的新途径新方法,实现于法周延、于事有效,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织密制度笼子,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从成立之初只有50多名党员,到发展为拥有超1亿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我们党用百余年实践充分证明,管党治党关键靠制度,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不断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前所未有,党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我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
这一制度建设重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结果。
党内法规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在横向板块上覆盖全面、协调配套,在纵向位阶上层次分明、上下衔接,总体上实现了有规可依。
坚持切中肯綮,突出针对性——
制度规定内容具体、精准,把党内存在的问题解决好,实现一项法规管一方面问题。比如,为强化对“一把手”管理监督,制定《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为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坚持务实易行,增强操作性——
法规制度关键在务实管用、简便易行,让人看明白、能执行、可落地,确保能够盯住人看住事。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将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等9项具体职责;《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聚焦切实精简文件等7个“小切口”设定“硬约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明确对党忠诚等5个方面正面要求、滥用职权等7个方面“负面清单”。
坚持配套衔接,强化系统性——
各方面法规制度相协调,实体性、程序性和保障性法规制度相配套,形成整体效应。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实现党内法规在定性量纪、权限程序、执纪审查等方面的贯通衔接。又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构建了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
截至2025年12月底,现行有效党内法规3372部,包括中央党内法规239部、部委党内法规253部、地方党内法规2880部,党内法规内容更加科学、程序更加严密、配套更加完备、运行更加有力,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让制度“长牙”“带电”,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制度再好,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就会沦为空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
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推动提高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的有效性,防止“牛栏关猫”“纸笼禁虎”,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融入日常,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
知纪是前提,党员、干部要熟知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出台的党内法规,从党章到各方面的法规,要执行好首先就要学习好”。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认识到法规制度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
严字当头,以钉钉子精神抓制度执行——
明规矩不彰,潜规则必然盛行;潜规则大行其道,明规矩就会沦为摆设。实践证明,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重点党纪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一把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到位,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及时发现、严肃纠治破坏制度、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人和事。
动真碰硬,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允许以权势大而破规、以问题小而姑息、以违者众而放任。纪检监察机关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遵规守纪守法——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重要职责,所行使的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执纪者必先守纪,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格落实权力运行内控和监督制约机制。
2023年开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2024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25年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2026年部署“三化”建设年行动再集中抓两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严的基调强化监督约束,带动全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制度,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
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引,新时代共产党人不断增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将更加有力保证全党团结一致、行动一致,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本网编辑:徐光辉 审核:袁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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