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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靶向发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守好集体家底 筑牢发展根基
2026-09-17 08:09:3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导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决不能让集体经济变成少数人的“小金库”。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全国性整治项目,让群众进一步感到变化、得到实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决不能让集体经济变成少数人的“小金库”。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全国性整治项目,让群众进一步感到变化、得到实惠。

湖北省纪委监委将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聚焦集体资金违规支取、资产底数不清、资源低价发包、合同管理混乱等顽瘴痼疾,一体推进问题整改、案件查办、系统治理,层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运用数字化、全周期监督方式,以精准监督守住管好村集体“家底”。

今年初,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划定资金监管、资产处置、合同管理、违规举债等7类整治重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排查起底、攻坚整改、提质增效同步发力,着力实现查办一批案件、办好一批实事、完善一批制度,全方位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荆州 精准监督盘活“沉睡”集体资产

走进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新垸回族村,56间盘活后的临街门面焕然一新,资产盘活率超80%,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新增收入近30万元。

而此前,这里曾因业态规划不合理、招商力度不足长期空置,资源白白浪费。该区纪委监委主动履职督促,村“两委”立行立改,制定盘活方案、落实公开竞价招租机制,结合村民生活需求优化业态布局。乡镇纪委书记和村纪检委员坚持常态化走访,既盯推进进度,也听群众掏心窝子的评价,确保盘活工作不走样、见实效。

荆州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农村集体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明、利用低效、收益偏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督促摸清资产底数、分类盘活处置,以精准有力监督“唤醒”闲置资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盘活集体资产,摸清家底是前提。荆州市纪委监委将监督贯穿清产核资全过程,联动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对全市116个乡镇(街道)、158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登记闲置资产1033处、闲置资源1973处,逐项建档立卡、建立动态台账,彻底厘清集体资产资源底数,为规范处置、高效盘活夯实基础。

紧盯资产处置、合同签订、租金收缴、收益分配等关键风险环节,荆州市纪委监委针对合同超期、合同不合理低价、租金收缴滞后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深挖彻查背后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严肃查处江陵县马家寨乡万兴村原党支部书记万某某骗取产业帮扶资金、石首市团山寺镇长安村原党支部书记彭某套取工程款等典型案件。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追缴资金6691.38万元。

为释放资产价值,荆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阳光交易制度,严守信息公开、自由报名、公平竞价、择优成交工作原则,打破地域等限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026年以来,荆州市累计通过产权交易平台挂牌项目5816个,成交总金额达5.55亿余元。

荆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相关部门出台《荆州市农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处置利用办法(试行)》,为基层盘活资产提供遵循,指导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盘活路径。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成功盘活闲置资产35处、闲置资源681处,累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70.19万元。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各地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创新模式,走出特色增收路径。洪湖市新滩镇胡家湾村盘活回风亭组110亩闲置砖瓦厂土地,引进返乡创业人员发展种养产业,探索“监督指导+村级实施+农户受益”联动模式,推动闲置“包袱”转化为发展“财富”。石首市东升镇土城垸村将老旧党群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引入专业机构运营,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经开区西湖街道聚焦移民增收工作,将麻林村700平方米闲置校舍改造为农副产品电商直播基地,推行“街道引导+村集体管理+移民参与”模式,建立保底收益、按销分红机制,带动移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黄冈 大数据赋能守护集体“钱袋子”

“通过平台预警发现矿山租金异常后,我们督促相关方重新评估交易,村集体直接增收160余万元。”近日,武穴市纪委监委依托黄冈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发现该市田家镇街道上郭社区一处矿山因租金价格过低触发预警。该市纪委监委随即启动核查程序,联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对矿山资产价值开展科学评估,督促村集体重新规范挂网交易。

“以往农村集体资产定价全凭经验,监督滞后问题较突出。如今依靠大数据实现精准预警,我们能及时介入,挤干集体资产的‘水分’、堵塞监管‘漏洞’。”武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点多、线长、面广,传统人工台账核查覆盖面不足、预警滞后。黄冈市纪委监委以数字化改革破解监督短板,督促主责部门搭建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图层叠加、空间建模技术为每宗土地、每处房产建立数字化电子台账,资产位置、权属、面积、租期等信息一键可查,实现“以图管地、一网统管”。截至目前,全市2988个村(社区)完成清产核资上图入库,累计核增集体资产价值37.44亿元、资源面积79.71万亩,梳理经营性合同4018份,整改不规范合同865份,追缴村级应收款项633.39万元。

在全域清产核资基础上,黄冈市纪委监委梳理资金支取、资产租赁、资源流转等24个重点环节,设置52条智能预警规则,建立分级处置机制,租金偏低、合同超期、资产闲置、大额支出异常等疑点自动推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平台预警—镇村整改—纪委监委监督”闭环。通过归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等多部门数据交叉比对,精准揪出低价发包、虚列开支、集体资产私分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推动监督模式从“人工翻账”转向“数据预判”。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发出预警70176条,交办相关问题3714个,办结率超过99%。

在强化“技防”的同时,黄冈市纪委监委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推动职能部门上线“农慧通”微信小程序,村民扫码即可随时查阅村级财务、资产发包、合同履约全量信息,还能线上一键投诉举报,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胡某某是我们村的一名干部,村里的路灯迁移小型工程都是他妻子周某某承包的……”今年8月,英山县纪委监委收到“农慧通”上的群众投诉举报后,迅速开展核查。经调查核实,2026年2月,该县杨柳湾镇某村村干部胡某某,在明知村“两委”干部及其近亲属不能参与承包本村工程的情况下,一再推荐其妻子周某某承揽该村路灯迁移工程,工程款共计3.6万余元。最终,胡某某因违规参与本村工程,违反廉洁纪律,受到严肃处理;其他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线上监督+群众监督”协同发力,有效提升了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今年以来,黄冈市纪委监委依托大数据平台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3件,立案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丰富平台数据维度、优化预警模型,联动职能部门完善配套监管制度,以数字监督持续筑牢村集体资金安全防线。”黄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恩施 以案促改促治堵塞制度漏洞

“对照监察建议指出的4项问题,我们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对账销号,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近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纪委监委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和乡村振兴发展。今年以来,恩施州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办理力度,立案353人,留置6人,党纪政务处分297人。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的同时,该州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贯通融合,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我们通过分析查处的多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挖掘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于形式等典型问题并推动整改。”鹤峰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县纪委监委深挖病灶,制发监察建议书,直指“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严、小型工程招投标监管缺位、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村务公开不到位等“病灶”,并将建议抄送分管县领导,约谈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压实整改责任。

为防止“一发了之”,恩施州纪委监委建立建议“发出—督办—反馈—评估”闭环管理机制。鹤峰县纪委监委通过列席会议、定期调阅整改进展台账、实地走访抽查等方式全程跟踪问效。针对制度修订进展缓慢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再次约谈相关负责人,发出工作提示函。收到建议后,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成立整改小组,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累计追回欠缴的集体分红资金160余万元,挽回资金损失220余万元。

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小型工程项目程序执行不严问题,推动出台县农村集体小型工程建设全流程管理办法,明确各环节操作规范;针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督促修订县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报、乡审、县备案”三级联审机制。截至目前,该县已新建或修订制度8项。

恩施州纪委监委注重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深化运用典型案例“活教材”。今年以来,恩施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12起典型案例,拍摄2部警示教育片,相关教育活动覆盖基层干部1.2万余人次。“看到身边的人成了警示片里的反面典型,触动很大。”在恩施市龙凤镇召开的警示教育会上,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深有感触。该州纪委监委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村组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在抓好个案整改的同时,恩施州纪委监委注重由点及面推动系统治理。针对全州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该州纪委监委向州农业农村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出台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在全州范围内统一资产登记、资源发包、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标准规范。

本网编辑:徐光辉   审核:袁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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